男女婚前同居老人們一向反對,大多數年輕人硬是不聽,非要住在一塊以示對老一代人落伍觀念的反抗。

而以我曾有過不長的同居體驗來看,同居生活極為不靠譜,這倒不是因為聽了老人的話,變得懂了事,完全是因為從個人自私的角度考慮。

試想一對男女相愛了之後,很快就住到了一起,你適應我,我適應你,磨合好長時間,為了維繫關係,相互都把自己的個性收斂起來以配合對方。愛情的初期,每個人都抱著美好的期望開始生活,可最後幾乎都是被小摩擦、繁瑣的細節弄得愛情千瘡百孔。好不容易適應了彼此,卻由於沒了新鮮感,面臨分手的局面。磨合了半天全都白磨了,還分別喪失了個人最初的完整性,恢復自我且要一段時間。

據我觀察,二人世界的情感利益始終沒有一個人的利益大,除非兩個軟弱的人互助式的愛情聯盟,這種聯盟式的愛情互相影響著形成一個牢靠的整體,是利益的集大成。除此之外,稍微健康的人、完整的人、和諧的人總是會被二人世界的糾纏,彼此奉獻地失去自我。

而同居生活就如面對一個空的垃圾場,二人勤奮地往裡製造各種垃圾,同時把它當作寶貝一樣愛惜著,不願割捨。習慣是害死人的東西,叫人活得很沒出息。

另外,只要有點心眼的男人女人選擇同居而沒有結婚,就說明自己還惦記其他人選的可能。也許“第三者”覺悟提高了,變得客氣了,即使喜歡上了同居伴侶中的其一,多半也不太願意插一杠子。由於對方的同居事件太過正式,自己跑去攪和,很不恰當。“潛結婚”狀態讓同居者失去選擇其他人的機會,以為和結婚沒什麼兩樣,這是“第三者”修養提高的表現。而被拋下的人,感覺甚至比結婚後離婚還要糟,就像剛吃了一半的饅頭,被別人搶了去。結婚了被人搶走了,至少在之前那“饅頭”算二人吃完了的。

還有,同居生活很大程度上存在著自我欺騙心理,二人世界營造的虛擬安全感,的確在一段時間能夠安撫自己的焦躁心,可相繼而來的同居瑣事和摩擦,二人為了適應彼此貢獻的心力和精力,這些代價早已超過了那點虛擬的安慰,對比起來十分不划算。

而婚姻和同居終有不同,一個代表責任,一個老覺得是在遊戲,不明白的是,既然想要玩遊戲,就好好的一個人玩,幹嗎帶著個“累贅”,既玩不起來,還累得個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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