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不婚:中國傳統婚俗,同姓不許結婚《左傳》雲:“男女同姓,其生不繁。”這在當時不無道理,因為那時的人口較少,同姓難免有血緣關係。但幾千年後的今天,臺灣仍保持著這種傳統觀念,如周姓、蘇姓、連姓三姓,陳姓、胡姓、姚姓三性,徐姓、佘姓、塗姓王姓,以及蕭姓、葉性二姓,許姓、柯姓二姓,也互不通婚,因為他
們被認為是生於同一祖先。

相親

這是結親的第一步,即在媒人的安排下,讓男女雙方相互偷看,如兩情相悅,便可定親。相親之日,媒人陪同男方及父母親友前往女方家。坐定後女方出來端茶待客,頃刻間,男女雙方“驚鴻一瞥”,女方即刻回房。不論是否中意,當女方再次出來收茶杯時,男方就將紅包放入茶杯。女方如見給的是大紅包,便知男方中意,就再拿出芝
麻、紅棗、花生泡茶待客。相親即告成功。

大娶、小娶和戶內娶

這是三種不同的舊式婚禮。“大娶”即“明媒正娶”,仿照中另傳統的婚慶“六禮”程式舉行(據《儀禮•士昏禮》和《禮記•昏義》記載,中國古代婚慶“六禮”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小娶”指“招婿”和“招夫”(寡婦再嫁,男住女家)兩種。“戶內娶”也分兩類:一是以少許聘金抱人家的幼女回來養,成年後和自己的兒子成婚,稱“媳婦仔”(大陸稱“童養媳”);二是以少許聘金抱人家的男孩回來養,長大後和自己的女兒成親,或由外面娶媳婦進門,稱“螟嶺子”或“養子”。小娶和戶內婚的儀式十分簡單,如“媳婦仔”成婚,一般選在除夕夜舉行,“圍爐”後,長輩便囑咐自己的兒子和“媳婦仔”雙雙進房,就算是完成婚禮,正式結成夫妻,此俗在臺灣稱為“推做堆”。

“大娶”則要隆重得多,一般按以下五個程式進行:先是“問名”,即“議婚”,男女互換庚帖,請算命先生看雙方是否適宜結婚(台俗、,夫婦年齡相差三歲或六歲是忌諱),也就是合八宇。八字是一張寬1寸、長8寸的紅紙,上有男女當事人的出生年月日。交換八字以後,男女兩家分別將八字放在自宅正廳的神佛祖先牌位之前,並燒香拜佛。在這三天之中,這家中如果發生了口角、竊盜、器物毀壞等事,就被認為是一種不祥之兆,這樁婚事也就談不成了。三日內若家中平安無事,則將男方的庚貼送女家,女家接受之後,或問卜于相師,或即表示同意合婚。

在舊禮俗中,男女雙方議婚之初,也有由女方經媒妁請男家提出“字仔”(八字),作為探聽男方之依據,女方如果認為適合而吉祥,即將男女生庚各寫一譜,送給男家,否則將原件退回作罷。也有的人拿八字請算命先生算,如果兩人八字不合,則婚事就不用再說了。

以前一般人家婚娶,十分注重八字,婚事成不成,八字有很重要的影響作用,依照舊習慣,八字上的文字必須是偶數,如果是奇數,要設法增減成偶數,因此一般八字的寫法都有一定的格式,男的名字後面加上“乾造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某某時建生”等字,女的也是一樣,寫上名字然後加“坤造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某某時瑞生”,建瑞
兩個字就是為了湊成偶數而彈性運用的字,這就是一般所稱的“婚仔”,算命先生把男女雙方的八字合成一帖,稱之為“合婚”。

次為“送定”,即訂“婚約”。男方由媒 人陪同到女家,送金銀首飾等禮品,女方以禮回贈。

然後是“完聘”,又稱“大聘”。男方由媒人陪同,送婚書、聘金等到女家,女家則將坤書交給媒人,這才算正式訂婚。訂婚後,女方請吃訂婚宴。吃完後,男方的親戚應抹抹嘴自已悄悄離去,而女方也應故做不知情地照舊談天,忌諱說“送”、“順走”或者“再見”,否則不吉利。因為臺灣的“送”、“走”常表示死亡、喪事,而“
再見”又會令人想起“再見到一次”,恐怕引出“再婚”的黴頭。

四為“請期”,即決定結婚日期,由媒人請算命先生選定吉日,男家將“親迎書”、“禮書”附禮品送到女家,女家以返書及衣物回禮;最後才是‘親迎”,即正式“成婚”。臺灣民間舉行婚禮,通常大都忌在四月、五月、六月、七月、九月這幾個月內舉行。因為四月的“四”字與“死”字同音;而五月的“五”字與“無”宇同音,這個月結婚有不生育之虞;六月是一年之半,如在這個月結婚,就有“半年新娘”之稱,擔心不能白頭偕老;七月是民俗中的“鬼月”,如在這個月結婚,就如娶到“鬼新娘”;而九月的“九”字與“狗”同音,因而也儘量避之,以免有“狗新娘”之稱。

成婚當日,大體如閩南舊俗,但也有不少獨特習俗:如新娘上花轎時,女家要波一碗水在轎上,以示女兒嫁出如“波出去的水”,企求婚姻美滿,不會發生休棄之事;轎旁系一棵帶根葉的表竹(俗稱“踏腳青”),以求女兒嫁到婆家後全家福氣安泰,並表示新娘是初嫁而非再嫁;花轎後面還需掛一米篩,據說可“避邪招福”;花轎抬出不遠,新娘要丟把摺扇或手帕、鑰匙之類,表示從此不再歸娘家;如路遇其他花轎,雙方媒人以人造花互贈,據說這樣可以避免 “喜沖喜”的不吉之兆。

花轎到了男方家還有許多講究,如“過米篩”,即新娘下轎後,由一婦人一手牽新娘,一手舉米篩罩在新娘頭頂上方,現多改用雨傘,以示新郎壓服新娘,以免日後“俱內”;“踩破瓦”,即新娘入門,要用力跌破男家預先放置的一片新瓦,以示“破邪”(台語“破邪”與 “破瓦”相近);“過火盆”,即跨過一盛有炭火的火盆,以生“吉祥”、日子越過越紅火之意。做過這許多功課之後,才是拜天地高堂、入洞房、宴賓客等等。洞房花燭之夜,新娘不能進廚房取水沐浴,須由女童代為取水;並選一生肖屬龍或蛇的男童,在喜床上打滾,祝新婚夫婦早生貴子;上床時,新郎要把自己的鞋放在新娘踩不到的地方,衣衫也要放在新娘的衣服上邊,否則據說萬一不幸鞋被新娘踩到或衣服放得不對,新郎會一輩子怕老婆云云,名堂甚多。

歸寧

新娘出嫁後數日內由新郎陪同第一次回娘家,俗稱“歸寧”。當日,新婚夫婦須由娘家弟妹前來迎接;須在日落前返回男家,據說這樣才能有望生男孩。臨行娘家要送雛雞一對,俗稱“弓路雞”。這一對雞必須健壯無病,是即將下蛋的母雞和剛會打鳴的公雞。到了出嫁這天,父母扯兩條九尺長的紅繩,一頭綁住母雞的腳,一頭捆住公雞的腳,然後放在一個大的新飯籃中,由女儐相象護送貴賓似地帶到新郎家。進門後則稱“公婆雞”,或“夫妻雞”用意是預祝新婚夫妻和睦相處,恩愛到老。而那九尺紅繩則隱喻“長久(九)”之意。當新娘入洞房後,媒人或大姑大嫂趕緊上前鬆綁,將“公婆雞’放到婚床底下,此時,圍觀者就像看精彩節目一樣興奮無比地看著,是公雞先出來呢,還是母雞先露面。為了誘雞出來,習慣在床前撒一把米,如果“雞公”先出來則滿場喝彩:這預示著頭胎生男孩。倘若‘雞母”先行一步,人們自然也有吉語:先生阿姐再招弟。大家在這種歡樂吉祥的氣氛中把婚禮推向高潮,可見這對雞在婚禮中起了民俗演員的作用。因此,對這種雞無論如何是要養好護好的,甚至自然死亡後,主人也不忍食,要“厚葬”人土。還有種說法是,怕女兒忘了娘家,讓雞給女兒帶路。嫁還要另送帶葉的紅甘蔗兩支,帶回男家種植,以求子孫繁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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