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教育孩子要相互配合,態度一致,賞罰分明。

該獎時就要鄭重其事甚至煞有介事地獎,讓孩子真正體會到受獎的喜悅;該罰時也應態度明確、措施果斷,讓其真正知道自己錯之所在。只有這樣,才能培養孩子明辨是非、知錯即改的品行。如果在對孩子實施懲罰之後,父母中的一方認為孩子受了委屈,隨即又用錢物或食品來安慰他,這將會使懲罰失去作用。

實踐證明:懲罰——獎勵——懲罰的惡性循環會使孩子產生認知偏差,錯誤地將犯錯和受獎聯繫起來,從而使懲罰歸於失敗。

◎ 專家提示

誠然,懲罰不是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而且還有一個使用方法的問題,正確使用可以以罰代教,如果使用不當,則會使孩子的壞習慣變本加厲。如有些兒童在感情衝動時會用堅持錯誤行為來報復懲罰。而懲罰的反復執行要麼使孩子產生恐懼父母的神經官能症,要麼使孩子破罐破摔,對懲罰“逆來順受”無所謂,這都是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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