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父母都會把孩子非常渴望得到的東西作為自己手上的“籌碼”,在教育孩子、訓練孩子行為、希望孩子達到要求時當作獎勵使用。有教育專家把這樣的教育方式稱作“交換教育”。

父母們使用的“籌碼”通常包括物質、活動和精神三方面。物質的,如孩子特別想吃的食品,特別想得到的玩具,某些父母還會使用錢作為獎勵物;活動的,如帶孩子去遊樂園,允許孩子看電視、玩遊戲機等等;精神的,如通過講道理,讓孩子知道自己做得對,對了就能得到讚賞、表揚、爸爸媽媽就高興等等。

不少3~4歲孩子的父母表示,很多時候使用“交換教育”的方式並不是有意識的,孩子的哭鬧或不聽話常常讓父母無計可施,而這個時候拿一些孩子非常希望得到的東西作為他不哭鬧、聽話的條件交換,通常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孩子在獎勵的刺激下,會馬上完成父母期望的事情;並且如果用作交換的獎勵需要孩子持續做一段時間才能得到的話,孩子還能在這個過程中養成好的行為習慣。

但是,當孩子慢慢長大,父母們卻發現,“交換教育”時有“失靈”,甚至孩子還變得愛跟父母討價還價、斤斤計較。孩子學會了“講條件”,父母期望孩子做到的事情反而成了孩子手上的“籌碼”。我們不禁深思:是這種教育方法惹的禍,還是父母沒有恰當地掌握使用方法和使用頻率?每個年齡段的孩子都有不同的心理特點,同一種教育方式在孩子3歲時奏效,不代表到了他6歲的時候還適用。“交換教育”該怎麼用,看來父母們還得好好揣摩揣摩。

專家視點

轉換成“語言”鼓勵好

兒童心理學博士

在對孩子的教育過程中,可以使用“獎勵”方法,把它作為給孩子的一種條件交換,但是,不能把這種教育方法作為一種主要的教育方式,它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手段,這種教育方法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讓孩子自覺自願地去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

使用這種方法一段時間以後就要轉變為一種“語言”鼓勵,或是讓孩子通過參加一些比賽得到名次,讓他感到有一種成功感,也就是說,通過孩子自己的努力就能夠受到讚揚和獎賞,而不是通過物質獎勵才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獎勵教育的最終目的是讓孩子心裡感到有成功感,讓他們有興趣完成自己應該完成的事情。

明確獎勵目的

教育學院心理教育系副教授

“獎勵教育法”短時間內可能會非常有效,但是,如果長期使用的話,孩子會變本加厲的,發展到最後,就是沒有物質獎勵事情就很難辦了,有些孩子甚至會反過來要脅父母,所以,不要輕易使用這種教育方法。

但是,如果父母已經使用了,那就要注意不能濫用,使用要適當。還要教育孩子合理地使用獎勵的物品,包括錢,比如錢要用在什麼地方,不是用來買零食的,而是要用來買適合自己看的書等。同時還要告訴孩子獎勵的目的在於哪裡,父母本身也要明白獎勵孩子的動機是什麼:不是為了長期、重複性地使用,而是為了激勵孩子有更好的“行為”,也就是一次獎勵,效果必須是長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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