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確認妊娠開始到生產為止的這段時間需要定期性的到醫院接受檢查和醫生的指導。產檢的回數各家醫院都有自己的規定,一般情況是在容易發生流產的妊娠的10周以內為2周1次,此後,在孕24~27周之間4周1次,從第25~28到35周之間2周1次,36周以後1周1次。產檢時的專案,有體重測量•尿檢•婦科檢查•血壓測量•胎兒的胎音確認•腹圍•子宮底長的測量•浮腫的檢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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