瑤族的婚禮,一共要進行四天。

第一天,男方派出迎親者去女方家迎親,但迎親者到了女方村寨後卻被安排在廚師家裡,而不直接到女方家。他們在廚師家裡受到盛情款待,酒足飯飽後才到女方家娶親。當夜,女方村寨的青年男女要與迎親者對歌,且要對一整夜。

第二天,女方家大擺筵席,熱情款待親戚朋友和村寨的鄉親。席間,當著眾多賓客的面,迎親者向女方家交割彩禮和結婚用品。交割儀式隆重而嚴肅認真,女方要請一個代理人負責接收,既清點財物又立字為憑。同時,每交割一樣,歌師就要唱一首相應的歌,敘述彩禮和物品的名稱和含義。一般來說,彩禮數量越多,結婚用品越豐富,

男女雙方家裡都會感到越有面子。交割清楚後,女方家再盛情款待迎親者。

第三天早飯後,男方的迎親者就可以將新娘正式接走。新娘身著瑤家盛裝,在陪娘和女伴的陪送下,隨著迎親者前往男方家。在離開自己的村寨前,新娘的面部用布蓋起來,直到離開了村寨,才能將布掀開。新娘離開家的時候,要向父母、叔嬸、兄嫂、弟妹及女伴告別。告別以歌唱的方式進行,其詞和曲調都是約定俗成的,稱為《嫁女歌》、《哭嫁歌》或《陪嫁歌》。唱的時候,新娘可以自己唱,也可以請陪娘代唱;父母兄嫂等可以自己唱,也可以由別人代唱。這是由於臨別時新娘和父母兄嫂等都傷感,都在流淚和哭泣,以至難以把歌唱完的緣故。這是出嫁女唱給妹妹的歌聲:

三月織麻共坐凳,/四月挑花共花箱;/挑花繡朵箱未滿,/棒打姐妹兩分散。

妹妹回唱:

妹妹門前一蔸竹,/姐姐走過要進屋;/罐子無茶合碗水,/鍋裡無飯喝碗粥。

出嫁女對女伴們唱:

過了茶山過竹山,/手攀竹枝淚汪汪;/今日和姐分了手,/見天容易見姐難。

女伴們唱:

種田要種彎彎田,/一彎彎到妹房前;/一早一晚去看水,/先看妹妹後看田。

這些《嫁女歌》唱完後,新娘才能離開家門和村寨正式上路。

新娘到男方家後,全村寨的人們都來唱歌祝賀。唱的內容除了稱讚新郎新娘外,還有各種帶民俗性和知識性的問答,如酒宴問答、送檳榔問答、禮聘問答等等,把婚禮的喜慶氣氛渲染得很濃、很足。如女兒問答中這樣唱道:

陰陽配偶萬物長,/親攙淑女配寒郎;/前程恩義難忘舍,/落我茅屋得見光。

小鴨放下入東海,/謝娘帶引走四方;/摘朵山花放船內,/渡到海裡陪鴛鴦。

在唱歌的過程中,長輩們往往用歌聲告誡新郎新娘婚後要孝敬父母,勤勞節儉,夫妻間要互敬互愛,白首偕老。

第四天為回門。回門時,村寨中的再婚婦女不能和新娘說話,即便說餓,新娘也不會答理。

瑤族有上門從妻居的習俗。如男方從妻居,則婚禮有所不同,但婚禮中含有大量的歌唱,答對答,則是相同的。從妻居的時間為三種:終身——需要改姓;十二年——不改姓,但有權分享妻家財產;六年——無權分享妻家財產。

寡婦在瑤族觀念中受到同情,如寡婦要改嫁,一般沒有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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