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文定:婚前一個月,把男女雙方的時辰八字相夾,定下日期,男家帶備“三牲酒禮”到女家。

過大禮:男家擇定良辰吉日,帶備禮金及禮餅、椰子、茶葉、檳榔、海味、三牲(包括雞兩對、鵝兩對、豬脾兩隻)、蓮子、芝麻、百合、紅棗、龍眼乾、糯米粉、片糖、洋酒、龍鳳鐲一對、結婚戒指和金鏈等等,送到女家。當女家收到大禮後,將其中一部份回贈給男家,這叫“回禮”。通常是把上列物品的一半或若干,再加上蓮藕一對、芋頭一對、石榴一對、四季桔一對、手帕、女婿的西裝、皮帶、禮、銀包、紙扇一對、利是兩對,上寫“五代同堂,百子千孫”。

嫁妝:古時,女子需要一個大桔和一個小桔到男家做嫁妝,內放七十二件衣服,用扁柏、蓮子、龍眼、及利是伴著;還有“蝴蝶雙飛”較剪;“良田萬頃“尺,龍鳳被、枕頭、床單等床上用品;拖鞋兩對、睡衣和內衣褲各兩套;子孫桶(痰盂),內放紅雞蛋一對、片糖兩塊、十隻紅筷子、薑兩片、還要一把傘。

上頭:上頭儀式於大婚正日的早晨舉行,須擇時辰。男方要比女方早半個時辰開始(約一小時之差),並由“好命佬”和“好命婆”替男女雙方各自家中舉行。男女雙方均要穿著睡衣,女方更要在一個看見月光的視窗,開著窗進行。所謂“好命佬”和“好命婆”是男女家中的長輩,擇父母子女健在,婚姻和睦者。從前,女方上頭後便不准落地走動,所以上花轎時須由大妗姐背著。上頭時“好命佬”、“好命婆”會一邊梳一邊說:“一梳,梳到尾;二梳,白髮齊眉;三梳,梳到兒孫滿地”。

正日出門:打開紅傘,代表開枝散葉。撒紅豆綠豆和米於傘頂和車頂,用以辟邪。

三朝回門:一對新人代備以下物品返女家:金豬兩隻、酒一壺、雞一對、西餅兩盒、生果兩籃、面兩盒、豬肚、豬肉兩斤。女家須留女兒及女婿食飯。回門後女家照例回禮,包括西餅、竹蔗、雞仔、生菜、芹菜、豬頭和豬尾。由於時代進步,一切從簡,以上各禮均可以利是代替,代替豬肉的,謂之豬肉金。代替西餅的,也就是西餅金了。

禁忌:孕婦和帶孝者都不可以目睹新人出門及過門,更不能觸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物品。若“爬頭”結婚的新人,須在其未婚兄長之褲襠下穿過才可以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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