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處於發育成長過程,生理情況有異于成人,若在圍生期用藥不當,胎兒可能致畸或致胎兒發育不良等影響,甚至胎死宮內,故對孕婦用藥必須慎重。有許多藥物對胎兒的影響至今仍未完全肯定,一般認為用藥劑量大、時間長及注射用藥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的機會增多,應重視孕期臨床藥物學的研究,慎重衡量,正確選擇與合理用藥。

一、通過胎盤進入胎兒的藥物

胎盤是胎兒的特殊器官,據估計胎盤絨毛與母體接觸的面積約達10m2 ,孕婦服用的
多數藥物能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藥物通過胎盤運轉方式有單純擴散、主動轉運及特殊轉運4種。

1.抗生素 長期注射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等氨基糖甙類,均可使胎兒第8對腦神經及腎受損害;四環素有明顯致畸作用;氯黴素對胎兒產生毒性反應,由於缺乏葡萄糖醛醯轉換酶,藥物不能以結合形式自腎臟排出,積蓄在體內達高濃度時,可出現“灰嬰綜合征”。因此,上述藥物在孕期應禁用。

2.磺胺類 磺胺進入胎體後,與胎兒血清內膽紅素爭奪血清蛋白,使膽紅素大量游離,胎兒出生後發生高膽紅素血症甚至核黃疸,故在妊娠後期及分娩前應避免使用,特別是長效磺胺。

3.甾體激素 乙烯雌酚可引起女性子代在青少年期發生陰道腺病,並可能致陰道、宮頸透明細胞癌;男性子代睾丸發育異常、陰莖發育異常、精液異常等發生率亦較未用藥者高3倍。孕激素則目前未發現有致癌傾向,但其影響則尚難以肯定。故雌激素(特別是乙烯雌酚)在孕期應禁用,黃體酮則應慎用。糖皮質激素常用於臨產前數日以促進胎兒肺成熟及治療妊娠合併某些內科併發症,如自身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支氣管哮喘等,因屬短期用藥,未見明顯不良後果,過量長期用藥有可能導致過期妊娠、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和死胎發生率增高,也有認為可能由於免疫抑制而使感染發生率增高,但對此有不同意見。因此,若確屬病情需要而長期應用時,原則上應儘量用較小劑量維持。

4.維生素K3 肝內合成凝血因數Ⅱ、Ⅶ、Ⅸ、Ⅹ均需維生素K3,但維生素K3 對紅細胞穩定性差的患兒可引起溶血,導致發生肝損害及核黃疸。而天然的維生素K3似無此不良反應。

5.鎮靜安定藥 反應停曾在60年代初期廣泛用於孕早期治療妊娠嘔吐,導致產生數以萬計的畸形嬰兒的嚴重後果,現已禁用。巴比妥類藥物過去多認為無致畸作用,但有學者發現常服用者與對照組相比,其先天畸形的發生率明顯增加,畸形可表現為無腦兒、先天性心臟病、嚴重四肢畸形、唇裂、齶裂、兩性畸形、先天性髖關節脫位、頸部軟組織畸形、尿道下裂、多指(趾)、副耳等。非巴比妥類藥物如安定是臨床常用藥物,在孕早期服用,胎兒可發生唇裂、齶裂,其危險性較對照組高4~6倍;眠爾通、利眠寧等在孕早期6周內服用,可能有致畸作用,在整個孕期服用可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6.抗痙攣藥物 苯妥英鈉有明顯致畸作用,可引起胎兒唇裂、齶裂及心臟畸形;丙戊酸鈉可致胎兒神經管畸形;三甲雙酮可引起胎兒畸形產生胎兒三甲雙酮綜合征及胎兒死亡。

7.嗎啡類藥物 早期妊娠時應用嗎啡類藥物,特別是可待因,嬰兒唇裂、齶裂的發生率比對照組明顯增高。若在娩出前6小時內注射嗎啡,給藥後2分鐘可在胎體測出,作用可維持4~6小時,新生兒娩出後,會有明顯的呼吸中樞抑制作用,因此若估計在6小時內娩出者,應忌用嗎啡。

8.抗甲狀腺藥 硫脲類藥物常用於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若在孕期服用,可引起胎兒代償性甲狀腺腫大、智力發育及骨生長遲緩。無機碘化合物長期用於治療甲亢時,可引起胎兒甲狀腺腫和呆小病。孕早期應用放射性碘可能引起胎兒先天畸形,若在妊娠10周後應用,則胎兒甲狀腺腫可積蓄碘,使組織受放射破壞而產生永久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症,因此,孕期應禁止應用。

9.治療糖尿病藥 胰島素是治療妊娠合併糖尿病最安全的藥物,其他幾種口服磺脲類藥物,如甲糖寧、氯磺丙脲以及雙胍類降糖藥如降糖靈等,均有產生死胎和畸胎的危險。

10.利尿藥 速尿是孕期應用較安全的利尿藥。噻嗪類利尿藥可能產生新生兒血小板減少症,原因可能是藥物抑制胎兒骨髓生成血小板,也可能是母體血循環中的抗血小板抗體通過胎盤影響胎兒所致。

11.抗癌藥 抗癌藥可能有致畸作用,目前僅葉酸拮抗劑最為肯定,孕早期應用此類藥物,多數胎兒宮內死亡而流產,能存活者亦會有多種嚴重畸形。需衡量利弊,必要時仍需用藥,則最好能避孕或避免早期懷孕時應用及聯合用藥。

12.煙、酒 過量吸煙可使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吸煙孕婦的早產率、死胎率及新生兒死亡率均較不吸煙孕婦為高,並與吸煙量有明顯關係。吸煙時攝入一氧化碳可能是吸煙孕婦娩出低體重兒的部分原因,血紅蛋白與一氧化碳結合形成的碳氧血紅蛋白量,在吸煙者較不吸煙者高得多。尼古丁對子宮胎盤血流量也有一定影響,孕婦在吸煙期間,胎盤絨毛間隙血流量可下降22%,並持續10~15分鐘,可能與尼古丁促使腎上腺皮質釋放腎上腺素有關。

嗜酒婦女生育力減退,若妊娠,則胎死宮內較對照組高,且可引起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或酗酒胎兒綜合征,主要表現為胎兒在宮內及出生後發育遲緩、小頭畸形、瞼間隙狹小,有內眥贅皮、上頜骨發育不全、下頜小、齶裂、關節畸形、掌紋異常、心血管畸形及生殖器畸形等。

二、通過羊膜腔內注射進入胎兒的藥物

胎兒浸泡在羊水中並不斷吞咽羊水,因此羊膜腔內注藥亦為胎兒給藥的方式之一。有報導為預防早產兒呼吸窘迫綜合征,可在分娩前24~48小時,單次羊膜腔內注入地塞米松10mg即可,認為此種給藥方式藥量小,收效快,不抑制母體免疫系統,且能採取羊水作胎兒成熟度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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