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寶貝的不良行為,甚至為寶貝的不良行為尋找諸如“他累了”、“他沒有午睡”、“他情緒不好”之類的藉口,都是父母對寶貝“不負責任”的表現。適當的懲罰是愛的表現,也是規範寶貝行為的有效手段。懲罰遠遠不是打寶貝小屁屁幾下那麼簡單的事情,懲罰是一門藝術。
  
冷處理,讓寶貝體驗後果

新西蘭 Bernny 兒子2歲半,女兒半歲

在新西蘭,打孩子是一種違法行為,因此,父母一般都不會體罰孩子。如果兒子在公共場所鬧騰,只要不影響到別人,Bernny一般都會採取冷處理的方式對待孩子,比如隨他鬧去。如果影響到別人,Bernny會將孩子抱走,將他放在一個比較開闊而安靜的地方,讓他繼續鬧,直到他鬧夠。Bernny認為,孩子鬧是為了吸引父母的注意或者通過這種方式來達到他的某些目的。如果孩子看到自己的鬧騰沒有效果,他自然會選擇放棄。

有段時間,老大總喜歡往花園的魚池裡扔鵝卵石,並且屢教不改。Bernny會對兒子說:“你看看,你把小魚砸痛了,把水池弄亂了。水池不漂亮了吧?”然後Bernny會要求兒子把水池裡的石頭撿出來。有的時候,兒子可能也會耍賴,不肯去撿石頭。如果兒子耍賴,Bernny一般不會強迫他去,他會自己下去把石頭撿出來給兒子看。如果正好碰上兒子鬧著要跟爸爸玩,Bernny就會借機對兒子施行教育:“你看看,你把石頭扔進水池了,現在我要去撿石頭,沒有時間陪你玩。”這時候,兒子會體驗到他不良行為的後果。於是,他會明白,他真的不能把石頭扔進水池。

Bernny認為,孩子並非我們想像的那麼不懂事,他只是控制能力差一點而已,因此,Bernny主張父母把孩子當成人看,從孩子小的時候起就教他學會承擔責任,學著約束自己。
  
給寶貝留下尊嚴

日本 TsukuBa 兒子2歲半

對日本家庭來說,父親是絕對的權威。正是因為習慣了服從,所以日本人才成為最守紀律、最富於集體主義精神的民族。如果寶貝犯了錯誤,日本父母會採取各種措施懲罰孩子。比如取消寶貝外出玩的計畫,甚至讓寶貝餓上一頓,或者進行適度的體罰等等。

但是,如果寶貝在公共場所犯錯,父母一般不會當眾處罰孩子。TsukuBa像大多數的日本父母一樣,她認為在公共場所處罰孩子是不符合禮儀規範的行為,而且也會損害寶貝的自尊。因此,她會在回家之後再對孩子的表現進行點評,或者給寶貝一些懲罰。
  
懲罰——養育智慧的搖籃

英國 Echo 女兒5歲半 兒子2歲

英國父母基本是愛孩子的典範。他們對孩子的愛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又絕對不溺愛孩子。英國人的紳士風度對孩子進行著潛移默化的教育,因此孩子一般也會比較紳士,很少在父母面前撒潑。每當孩子出現不良行為,英國父母也會採取一些懲罰措施。但是他們的懲罰十分耐人尋味。

Echo描述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女兒4歲那天,Echo給她買回一隻會學多種小動物叫聲的特別漂亮的玩具小鬧鐘。小女孩對那只小鬧鐘愛不釋手,為鬧明白鬧鐘“肚子”裡的秘密,她將鬧鐘拆了個稀巴爛。無法妙手回春的女兒急得大哭起來。Echo平靜地對女兒說:“你把鬧鐘弄壞了,你可以自己把它修好。如果需要幫助,你可以找媽媽。”小女孩真的動手開始“修理”小鬧鐘。雖然最終她沒有把她的小鬧鐘修理好,但是整個修鬧鐘的過程給了她不少很特別的體驗與鍛煉,並從中學到很多知識,同時也讓她明白了,她必須對她所有的行為負責任的道理。
  
懲罰教育從小做起

美國 Holly 女兒3歲半

美國父母十分關注寶貝個性、創造性、獨立性與心理健康等問題,因此,對美國父母來說,懲罰是一件需要慎重對待的事情。一般從寶貝一出生開始,父母就會考慮如何懲罰孩子以及怎樣掌握懲罰的“度”的問題。當女兒幾個月的時候,Holly就開始對她進行懲罰教育了。

某一天,女兒咬了Holly。Holly對女兒說:“哦,你把媽媽咬痛了。”與此同時,Holly將女兒放進她的嬰兒床,並離開她一會兒以示懲罰。Holly對小寶貝的懲罰總是善意的,並且她在懲罰孩子的時候也會盡力讓寶貝體會到她深厚的愛意。美國人從來不打罵孩子,因為他們認為打罵會損害孩子的自尊。

每次女兒有比較過分的舉動,Holly都會以很嚴肅地眼神看著女兒,大多數時候,乖巧的女兒立刻就會明白媽媽的意思,並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檢點。當然女兒也有不乖巧的時候,如果她的錯誤比較嚴重,Holly會採取一些措施對女兒進行懲罰,比如取消週末女兒最喜愛的活動等等。

美國的幼稚園、學校也會對孩子的不良行為進行懲罰。他們的懲罰方式是:讓犯了錯誤的寶貝一個人到某個角落單獨呆上幾分鐘。當孩子意識到他所犯的錯誤帶給了自己麻煩之後,老師就會抓住時機對寶貝進行教育,讓寶貝明白自己究竟錯在哪裡。如果寶貝過分頑劣,幼稚園或學校則會同家長聯繫,讓家長一起參與來改造孩子。嚴重的甚至會請家長把孩子領回家教育好了再送回幼稚園或者學校。

懲罰有度

加拿大 Paul 兒子2歲半

加拿大也是個不主張體罰孩子的國度。以往時常有家長因為體罰孩子而被員警帶走的事情發生。不過最新的加拿大法律規定對2-12歲的孩子可以適度地進行體罰。體罰孩子的程度可重可輕,問題是這個度很難掌握。如果孩子不懂事,在幼稚園向老師告發父母打罵的話,有關部門就會立刻介入。情節嚴重的,父母甚至會喪失撫養權。Paul的一個朋友就曾經歷過這樣的事情,雖然最後有驚無險,但畢竟已經在警察局有了案底。

Paul認為懲罰孩子應該制定一個長遠目標,並圍繞這個長遠目標來進行。首先,他會給兒子定一些必須遵守的規矩,讓兒子明白自己的底線究竟在哪裡,一旦越過這個底線,他就會受到懲罰。前不久,Paul經歷了一件讓他十分難堪的事情。

那天他們在一家餐廳吃飯。兒子Johnny一坐下就開始玩他的刀叉,並故意將刀叉扔到地上。Paul不動聲色從地上撿起刀叉,將刀叉放在原來的位置,並堅定地對Johnny說“No”,但是Johnny繼續拿起刀叉往餐桌下扔,並大聲而生氣地喊叫起來。Paul平靜而堅定地將Johnny手中的刀叉拿走,從椅子上站起來,抱著Johnny到了外面。Paul將Johnny抱進自家的汽車,嚴肅地對Johnny說:“Johnnie,你把刀叉扔在地上,影響了其他人。我告訴過你不能這樣做。因為我愛你,所以我希望你學會服從。現在我要讓你明白我說‘不’究竟什麼意思。”Paul在Johnnie的小屁股上以適當的力度拍了五六下。受了懲罰的Johnnie安靜下來,並立刻明白Paul並沒有跟他鬧著玩的意思。
  
不同人種不同民族的父母懲罰孩子的方式各不相同,但是不管採取什麼樣的方式懲罰孩子,懲罰只是愛的一種手段,因此父母的懲罰一定要有度。當寶貝的行為讓你無法忍受,你恨不得狠狠地揍寶貝一頓時,請數到10或者數到10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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