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富有靈性的。尤其是如今的獨生子女,由於優生法的緣故和環境感染的作用,一般都顯得懂事早,反應快。然而,天性需要因勢引導,否則它具有很大的模仿性。前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描繪父母行為對孩子影響時說:“如果你們在家裡粗野暴躁,誇張傲慢或酩酊醉酒或再壞一些,甚至侮辱母親,那麼你們已經大大地傷了你們的兒童,你們已對兒童教育得很壞了,而你們的不良行為,將會產生最不幸的後果。”在棍棒面前,孩子一方面受父母打罵無力抗衡,就會在外模仿大人的舉動去對付別人,欺負弱小的孩子;另一方面會懾于大人的威勢,為逃避責罰,尋求保護自己的方式——撒謊、欺騙。

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主要靠其內在的自信心和外在的正確培育。自信源於自尊。自尊心是一種個人的要求得到合理、正當的尊重的情感,它對孩子的成長尤為重要,正當的尊重的情感,它是激發孩子積極向上的內在動力。教育這個外因必須通過孩子自身的內因而起作用。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需要得到父母對他的尊重和信任,這種精神上的需要能得到滿足,就會產生積極的姿態去接受父母的教育,否則,就會心情壓抑,消極以待。

所以,父母的正面鼓勵,會引導孩子自我意識的發展,形成自強的個性。而父母的粗暴態度,則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阻礙智慧的開發,有的父母,見孩子調皮、撒野、不聽話,就亂下定論:三歲看到老,少時成性,習慣成自然;有的父母,對孩子期望過高,但又缺乏具體指教,一看成績單上的紅燈,就火冒三丈:飯桶、笨蛋,考不好還有臉見人;有的父母,當孩子闖禍,犯了罪後,就翻臉不認:我沒有你這個孽種,把孩子趕出家門,孩子在自己最信賴的父母面前,受到如此冷落,就會產生自卑感,厭倦學習,灰心喪氣,失去上進的勇氣和信心。輕者,自暴自棄,破碗破摔;重者悲觀厭世,甚至輕生。

天下父母在孩子出生以後,內心往往充盈著一種巨大的不可名狀的幸福感。眼看自己創造出一個新的生命,人們會感到驚奇,感到自豪,做父母的幸福感,是人類最美好最神聖的情感之一。這種天倫之情最容易培育起父母教育子女的責任感,而兩種情感的結合,就會構成父母教育子女的強大內在動力,孩子認識世界是從父母身上開始的,如果父母運用適當的方法去教育孩子,孩子會樂意接受,但父母若採用簡單粗暴的打罵方式,就會使幼小的心靈蒙上陰影,覺得這世界很可怕,父母不可親。漸漸地與父母感情上疏遠,情緒上對立,不願對父母說心裡話,日久天長甚至會不相信人間還有真情。
 
童稚期的孩子,會因父母的粗暴態度,而產生較深的情感刺激,引起心理變態。較成熟的青少年,會因父母的粗暴態度,對其形成永久的仇視,視雙親為路人。

年幼的孩子,由於生理機制和認知能力的局限,對事物無法加以判斷,只能憑感官刺激來體驗。父母的粗暴態度,往往被看成是一種威力,表面上會屈從,內心卻在默默抵抗,有時還會出現父行子效的現象.  

童年的孩子,由於生理和心理方面獲得一定發展,對生活中的現象能推理和判斷,在承受父母的粗暴態度以後往往難以服氣,便另尋發洩機會,常常可見一種對弱小兒童的迫害現象。

少年期的孩子,由於生理和心理走向成熟,對社會生活中的各個方面,具有強烈的欲望,自主意識較濃。對父母的粗暴態度,內心會十分反感,不但不會認識自身的錯誤,相反,只會走向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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