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青年男女相愛後,婚前有一個“相看”的程式,即男方母親到女方家觀看姑娘的容貌,尋問年齡,並考察姑娘家的有關情況等。如果各方面滿意,男方母親就送一份禮物給女方家,婚事就算確定了。結婚前幾天,男方家要給女方家送彩禮(俗稱過禮)。

彩禮一般比較豐厚,有衣服、首飾、器皿和現金等。結婚前一天,新娘由陪娘陪伴,坐轎車或坐車到男方家附近預先借好的住處下榻,俗稱“打下墅”,第二天由男方在下榻處迎娶新娘。這種風俗源於歷史上清朝軍隊多年征戰,長年不歸,滿族姑娘赴軍營完婚,需先在軍營附近借房暫住,久而久之,便成一俗。現此俗已變,改為在女方家迎娶。

結婚這天,由父母子女俱全的長輩婦女佈置洞房,鋪好床後,在被子四周放置棗子、花生、桂圓、栗子,取其早生貴子之意,然後在被子中間放一如意或蘋果。同時在洞房內奏樂,稱為響房。喜轎要裝扮得十分漂亮,並擺在院子裡,叫做亮轎。

婚禮這天,新郎由長輩陪同到女方家迎親,在女方家向岳父母叩頭後,即可迎娶新娘返家。一路嗩呐高奏,鼓樂喧天,吹吹打打地一直把喜轎抬到洞房外。進洞房前,地下放一火盆,新娘的喜轎從火盆上經過,據稱這是為了避邪。喜轎到了洞房門前,新郎手拿弓箭,向轎門連射三箭,俗稱為箭射新娘,射完後新娘才能下轎。新娘下轎後,有人將一個紅綢紮口、內裝無穀雜糧的花瓶(俗稱寶瓶)放在新娘手中。接著在門檻上放置馬鞍,讓新娘從上面跨過去。當新娘在床上坐穩後,新郎就可以揭去新娘頭上的蓋布。這時候,新郎新娘按男左女右的位置並肩坐在新床上,舉行坐帳儀式:由長輩婦女把新郎的右衣襟壓在新娘的左衣襟上,然後新郎新娘喝交杯酒,吃半生不熟的麵食,以含生子之意。

接著還要舉行拜堂儀式:新郎新娘要拜天地、祖先、父母和長輩,夫妻要對拜。晚上也有鬧房的習俗。婚禮期間,男女雙方家裡都要大宴賓客,接受親朋好友和來賓的祝賀。

滿族婚禮有比較固定和較為繁瑣的禮節,散居在各地的滿族舉行婚禮的過程也略有出入,但總的過程可歸納為:相看、送小禮、過彩禮、婚禮、回門五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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