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看到,當播放一曲美妙動聽、活潑愉快的音樂時,孩子們會有不同的反應。有的孩子高興得手舞足蹈,搖頭晃腦。他們不僅能感受到音的高低、長短,還能體驗到音樂所反映的情緒和思想感情,並與之產生共鳴,這些孩子對音樂有較強的感受力。有的孩子卻反應比較遲鈍,他們不能掌握樂曲的旋律與節奏,情緒上也沒有什麼變化。

音樂可以陶冶人的性格和情感,而培養孩子對音樂的感受力則是孩子學習音樂、提高音樂修養的基礎和前提。怎樣培養孩子的樂感呢?樂感的培養不是三天二日之功,需要長時期的積累,要靠平時的潛移默化。

1、發展孩子的聽覺能力。音樂是一種聲音藝術,培養孩子的樂感,聽覺是關鍵。家長應為孩子創設一個安靜、舒適的音樂藝術環境,給孩子精心選擇一段樂曲(不是流行曲),每天早、中、晚播放三次,而且至少應持續五個月欣賞同一樂曲,也就是說樂曲大約要被欣賞四百五十次,這樣才能使孩子真正受到薰陶。隨著年齡的增長,可選擇莫札特、舒伯特等名作曲家的曲子。

2、培養孩子對節奏的感受力。節奏是音樂的骨架,節奏就在我們生活之中,這就要靠家長去引導孩子感受它。例如孩子們喜歡的一首兒歌:小白兔,白又白,兩隻耳朵豎起來,愛吃蘿蔔和青菜。這裡就有一定的節奏。

3、培養孩子對歌曲和樂曲的能力。孩子年齡小,對一些複雜的情感不能理解,但對他們能感受諸如歡快的情緒,安靜的氣氛等。他們學唱了這樣的歌曲或聽到這樣的音樂,經過家中發,都能自然流露出自己的感情。教孩子學唱和諧、明快,有一定教育意義的歌,對孩子理解音樂情緒有一定的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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