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歡說同居和結婚沒什麼不同,只不過是一張結婚證書的差別而已。 同居和結婚有什麼不同?

有人用「是不是夠認真」來作為區分,他們將同居稱為「試婚」,這說法的意思是說「因為我們是以結婚前提而同居,不只是為了做愛方便。」同居對這樣的人來說是一件嚴肅的事情,感情若是不進展到接近結婚的階段,他們不會輕易決定同居,一但和某個人同居,就表示「他們最後一定要結婚」,如果沒結婚,就是不負責任。

如果同居和結婚只有負不負責任、認不認真的差別,那麼,恐怕有很多結婚的人在這些人的眼裡根本不配結婚。要是他們知道有人結婚生了孩子,卻連自己的孩子都不想接近,寧願出去和別人同居,他們大概會瘋掉吧。

大部分的人認為同居生活和結婚差不多,反正都是睡同一張床,住在同一屋簷下。而事實上,同居和結婚兩種生活形態差距很大。同居的時候,妳不用定期與公公婆婆家交際,不用面對惱人的婆媳問題,他也不用擔心老是和妳爸爸媽媽處不好,你們不用考慮兩人什麼時候該換房子,什麼時候該生孩子,男人就算沒有工作,妳也不用擔心他沒錢養你,反正沒錢吃飯還有爸媽接濟。

最重要的是,在別人的眼裡,當女朋友和當人家老婆,絕對是兩回事。當女朋友的時候,妳在公司加班同事會問你:「這麼晚了還在加班,要不要送妳回去?」當人家老婆的時候加班,同事會說:「歐巴桑,該回家煮飯了吧?要不妳老公、小孩要吃什麼?」另外,別以為妳同居時和男朋友的父母建立的良好關係必定會延續到結婚後,因為在長輩眼裡,女朋友是客人,媳婦就是媳婦,要求絕對不一樣。

當妳是女朋友的時候,別人用女朋友的眼光看妳,但是當妳成為人家老婆的時候,每個人都會用「好妻子」的標準要求妳,一張結婚證書附帶的種種責任與義務,只有真正扮演「老婆」這個角色的人才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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