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無論在古今中外,都被認為是人生儀禮中的大禮。但對其的認識則古今大不一樣。

古人認為,家族和血統的延續,是做晚輩不容推卸的重任,即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因此,把交合男女陰陽、產生子嗣的婚姻之禮放在一個很重要的地位。

婚禮和婚姻制度有密切聯繫,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的文明教化程度。以漢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祖先和世界各民族一樣,在原始時期經歷過亂婚、群婚的階段,進入文明社會之後則基本採取一夫一妻的婚姻形式。

最初的婚禮形式大約始於原始社會末期,從相傳始於伏羲時代的訂婚“以儷皮(成對的鹿皮)為禮”逐漸演進,到夏商時的“親迎於堂”,再到周代所具備的完整的“六禮”,已初步奠定了我國傳統婚禮的基礎。又經歷代的發展,使各種各樣的婚禮儀節更趨繁縟、熱烈。

概略而言,我國傳統婚禮大約分為婚前禮、正婚禮、婚後禮三個階段。

婚前禮是在婚姻籌畫、準備階段所舉行的一些儀節。

先秦時,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五種(加上正婚禮時的親迎,即所謂的“六禮”),後代又逐漸演變出催妝、送妝、鋪房等儀節。

在古代封建社會,婚姻取決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婚前禮的一切儀節,包括從擇偶至籌備正式婚禮的一系列環節,幾乎都由父母雙方的家長包辦,真正婚姻的當事人反而被排除在外。

又因為男子的社會地位比女子尊貴,因此,求婚也多以男方為主動。男方家長想為兒子娶親使,先請媒使向女家提親(稱“下達”),如果女家接受了這門親事,就開始進行納采、問名等一系列儀節。

納采:是男方向女方正式求婚的第一步。

在雙方約定進行“納采”禮的這一天,男家派出的媒使手捧一隻活雁作為贄見禮物(最初用活雁作為贄禮,即取雁為候鳥,秋南飛而春北歸,來去有時,從無失信來作為男女雙方信守不渝的象徵;又取雁飛成行,止成列,以明嫁娶必須長幼有序,不能逾越的意思。

後來也用羔羊、白鵝、合歡、膠漆等作為贄禮的),來到女家大門外,對女家擯者(輔助行禮的人)說:“您家主人非常盛情,賞給某某(婿名)一個妻子,某某(婿父或兄)根據祖先遺下的規定,讓我來向您家主人請求舉行選擇貴府小姐的儀節。”

女家主人得到通報後親出大門迎接,賓主互作一揖讓之後,媒使再次向女主人表達前來行納采禮節的意思。主人答禮,收下活雁並謙讓一番。媒使見婚事得到女方家長的正式應允,就告辭回去覆命了。

催妝 送妝 鋪房:這三項儀節在先秦文獻中未見記載,是後代在婚禮的演變中發展出來的。

催妝,是男家派人攜禮催請女家及早為新娘置妝的儀節。宋代,親迎前三日,男家送催妝花髻、銷金蓋頭、花扇等物至女家,女家則答以金銀雙勝禦、羅花璞頭、綠袍、靴等物。

送妝,是親迎前數日,女家派人將嫁妝送至男家的儀節。嫁妝往往用箱籠裝著,也有人家為炫耀陪嫁,將嫁妝用方桌一一鋪開,排成一個縱隊浩浩蕩蕩地送至男家。嫁妝通常有箱櫃、被褥、首飾、衣服、綢緞、文房四寶及金銀器皿等,還有以田地房屋、店鋪、當鋪作為陪嫁的。浙江一帶,嫁妝中有一種叫做“子孫桶”的(大桶上有一大蓋,為新娘生育時用),桶中盛有紅蛋、喜果、謂之“送子”,有祝福之意。紹興一帶,還有送“女兒酒”作為嫁妝的,即在女兒滿月或數歲後,即釀酒數壇埋入地下,待女兒出嫁之日,取出作為嫁妝禮品送至男家。

鋪房,是女家派人至男家鋪設新房的儀節,有時和送妝同時進行。宋代,親迎前一日,女家派人至新房鋪設帳幔、被褥及其它房內器皿,並且備禮前來暖房。然後以親信婦人或從嫁女使看守房中,不許外人進入,以待新人。鋪房人必須是福壽雙全、家境富裕的“好命婆”,以取吉祥。現代有些地方還流行此俗。

親迎: 是新郎親往女家迎娶新娘的儀節,也是古今婚禮中最為繁縟隆重的儀節。

據《儀禮.士婚禮》記載,結婚那天傍晚,新娘穿上結婚禮服——系有淺紅色花邊的純衣(絲質衣服),頭上戴著“次”(編好的假髮套),向南站在房中,身右站著保姆,新娘的女隨從則披著白黑色相間的外衣,站在後面。 當新郎穿著禮服,帶領著墨車(新郎坐車)、彩車(新娘坐車,設有幃簾)、從車、僕人等迎親隊伍來到新娘家大門外時,女家主人親自出來迎接,經過一番揖讓,雙方來到堂上,新郎向岳父行過稽禮(古代跪拜禮中最重的一種,需磕頭至地多時)的大禮之後,新娘就從房裡走到東階上她父親跟前,父親告戒她道:“今後要時刻小心、恭敬、謹慎,不要違背你公公婆婆的意願。”同時,將一件衣服給她,作為告戒的證物。接著,新娘再來到西階上她母親跟前,母親給她在腰間系上一條帶子,並接上佩巾,然後告戒她道:“勤勉、恭敬,好好完成你公公婆婆吩咐你的家務。” 隨後,新娘隨新郎下堂來到大門口,新娘披上禦塵的外套登上彩車,並從新郎手中接過駕車的帶子。於是,新郎駕著彩車往前走,在車輪轉了3周後,新郎將車子交給駕車的,自己則乘坐墨車先走,因他還要到自己家門前迎候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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