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至1998年8月、2000年8月至2001年8月,我和先生在美國帶外孫。為了適應兩個外孫過剩的精力,我常常向加州大學家屬院的家長們討教。久而久之,美國家長的管理方式、教育理念深深地震撼著我固有的親子觀念。

比如:發現孩子撕了剛給他買的新書。中國家長的反應一般是首先批評他的行為本身,然後再強調書的價值。“新買的書你就撕破了!以為那是白來的?十來塊錢呢!”不顧忌孩子的抵觸情緒,強迫孩子說“我錯了,今後改正”。

還有一種譴責方法,更像審問罪犯:“對書有仇麼?為什麼剛買來就撕了?”這樣做的意圖是希望孩子誠實、坦言撕書的原因,結果是把孩子推向對立面。他們對這種挑釁往往有自己的常規武器,那就是梗了脖子死不開口。

遇到這種情況,美國的家長們會怎樣處理呢?他們的注意力首先集中于孩子的情緒和感受。通常會這樣問孩子:“我看到你撕壞了剛買的新書,你不喜歡它了麼?”(這時孩子也許會點點頭,或者說是不當心撕壞的。)“或許過幾天你又會喜歡它呢,因為有好多有趣的故事媽媽還沒來得及給你講呢。來,我們把它粘起來。”

孩子發現媽媽並不因為他闖的禍動怒,首先關心的是他的感受,就有可能把自己的真實情形告訴媽媽。這樣,在負疚的心情下,他就有可能在以後認真保存大人送給他的禮物。

以上這個例子,關乎孩子健全的心理。

我們做家長的往往因襲了這樣的思維定勢,首先考慮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孩子(乖孩子、進取心強的孩子),而忽略了孩子需要什麼樣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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