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的分類方法有多種,可按胎齡分或按出生體重分,也可將胎齡和出生體重結合起來分。

胎齡是指從母親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到分娩為止這段時間,一般為40周。根據胎齡可將新生兒分為足月新生兒(簡稱“足月兒”)、早產兒(又稱“未成熟兒”)和過期產兒。足月兒是指胎齡滿37周到不滿42周出生的新生兒,大多數新生兒屬於足月兒,其出生體重絕大多數超過2500克;早產兒是指胎齡滿28周到未滿37周出生者,不論其出生體重是多少;過期產兒是指胎齡滿42周或超過42周出生的新生兒。

根據出生體重,可將新生兒分為正常出生體重兒、低出生體重兒和巨大兒。正常出生體重兒是指出生體重大於或等於2500克而又小於或等於4000克的新生兒;低出生體重兒是指出生體重小於2500克者(不論胎齡是多少);巨大兒是指出生體重大於4000克者。

如將胎齡和出生體重結合起來分,又可將新生兒分為小於胎齡兒、適於胎齡兒和大於胎齡兒。小於胎齡兒是指出生體重低於該胎齡正常體重範圍者(通常指低於正常體重的第10百分位數以下);適於胎齡兒是指出生體重在該胎齡正常體重範圍者(通常指在正常體重的第10~90百分位數之間);大於胎齡兒是指出生體重大於該胎齡正常體重範圍者(通常指大於正常體重的第90百分位數以上)。

小於胎齡兒可以是足月兒、早產兒或過期產兒,是由多種原因導致胎兒在母體子宮內生長發育遲緩引起的。這類小兒生後如果養護得當,其生長發育多數仍可能趕上正常,但足月的或過期產的小於胎齡兒其生長趕上正常要較早產兒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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